研究生学籍异动办理流程
2019-08-29
暨南大学MPA教育中心
研究生学籍异动包括休学、复学、退学、提前或推迟毕业(答辩)、硕士转博士、转学习形式、转专业、转学位类型、转培养方式、转导师等,研究生应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暨南大学研究生转专业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相关学籍异动的申请。
【学籍异动申请流程图】
【休学】
期限:一般是1学期,累计时间不得超过2年。休学时间计入学习年限。
【复学】
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方可复学。
【提前毕业】
申请条件:①学习年限不少于2年半的3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②学习成绩优良;③导师、院(系、所)同意;④学位论文的查重结果合格;⑤学位论文必须进行“双盲”评阅。
【延期毕业】
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无法完成学业的,应在每年6月前,由研究生本人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延期毕业申请,经导师、院系、研究生院批准后生效。
【转导师】
研究生无正当理由不得转导师。因导师工作变动、出国、健康或其他特殊原因,研究生必须转导师的,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
【转专业】
研究生入学后原则上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努力学习完成学业,确有特殊原因致使无法正常进行学业的,方可申请转专业。具体要求参见《暨南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暨研〔2018〕1号)
【转学习形式、转培养方式】
研究生无充分理由,不允许申请转学习形式、转培养方式。具体要求参见《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暨研〔2016〕41号)
【退学】
退学申请或学校退学决议生效后,学生需办理离校手续,由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向学生发放离校手续单。
【学籍异动申请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