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基本程序
2019-08-29
暨南大学MPA教育中心
一、由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或其代表宣布答辩人姓名,应聘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名单。宣布答辩开始。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
三、答辩人在答辩报告开始前,必须举行诚信宣誓,即宣读学位论文第二页的“独创性声明”。
四、答辩人进行论文报告。
硕士论文答辩人报告其论文的选题情况,该课题在本学科研究中的意义和使用价值以及主要内容。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
博士论文答辩人应报告其论文的选题情况,该项课题的研究背景与现状及论文的主要内容,并应说明该论文对于理论研究或专家技术之发展所做出的创造性的贡献。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50分钟。
五、答辩委员会委员和与会人员就论文提出问题,并由答辩人做出回答。提问与回答之方式,委员每提出一个问题,答辩人即对该问题做出回答。
六、答辩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意见。对于评阅结果为“修改后再答辩”的,答辩人须向答辩委员会报告修改的情况或就评阅专家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
七、提问结束后,学位申请人和列席人员退场,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进行评议和投票表决。步骤如下:
(一)导师或者答辩秘书介绍学位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已修课程和成绩、科研能力、学习态度、学位论文工作等全面情况(导师介绍完毕退场)。
(二)答辩委员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对学位论文和答辩情况进行讨论、研究,形成答辩委员会的评语,评语应包括有选题评价、设计方法或科研方法评价、研究成果评价、写作与业务水平评价、论文不足之处的评价、对答辩情况的概述等内容。
(三)对学位论文答辩是否通过,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全体答辩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答辩委员会的整体表决结论是答辩通过。学历教育的研究生答辩还需对是否同意毕业进行投票,获得全体答辩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答辩委员会的整体表决结论是答辩通过,同意毕业。
如答辩委员会的表决结论属于答辩未通过,且学生属于首次申请学位或申请毕业,答辩秘书将是否同意修改后重新答辩的表决票交由答辩委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全体答辩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答辩委员会的整体表决结论是同意修改后重新答辩。(注:得到答辩委员会同意修改后重新答辩表决结果的学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重新申请二次答辩)。
答辩委员对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表决不能投弃权票,对是否推荐为优秀论文可行弃权表决。
(四)形成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结果一般包括:①答辩是否通过;②建议授予何种学位;③学历教育研究生还需得出是否同意毕业的决定;④其它建议。
(五)答辩委员会主席和成员在答辩记录上签字。
八、复会,申请人和列席人员回到会场,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宣布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
备注:答辩人及秘书必须提前30分钟到场,调试设备,准备茶水。答辩秘书按答辩委员人数准备表决票,非学历教育答辩记录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