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管理制度  教学

个人培养计划制订

发布时间:2019-08-29 来源:暨南大学MPA教育中心

1.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和学生本人,根据培养方案中的学分要求进行课程选定。

2.课程类型。

必修: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学科前沿讲座、教学实践(或实践教学)、

培养方案要求的部分非学位课

选修:非学位课(根据专业方向及学生本人兴趣在一级学科范围内选修)

 ★如需选修其他学院课程,需经导师同意,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中,方能由院系研究生秘书代为选课。

3.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培养计划后,须提交导师、学院及研究生院审核,并打印纸质版,导师签字后交到学院存档。

4.未填写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未审核通过者,不能进行中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