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免修免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研究生只可申请免修,须参加考试。
【申请时间及审批程序】
1.申请者应在入学后第一学年公共英语开课前两周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培养单位核验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2.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公布获准免修免考研究生名单。
【成绩认定】
取得免修免考资格的研究生,可获得公共英语相应学分,硕士研究生成绩统一认定为90分,博士研究生成绩按实考分数录入。
更多内容参见《暨南大学非英语专业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免考规定》(暨研〔2019〕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