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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课程缓考、重修流程

发布时间:2019-08-29 来源:暨南大学MPA教育中心

1)研究生因事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在考试前一周办理缓考手续;办理缓考后,下学期需重新选课并参加考试

2)学位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非学位课成绩不低于60分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3)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不合格、非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应重修。


课程缓考及重修申请表下载

暨南大学研究生缓考申请表.doc

暨南大学研究生重修课程申请表(2016.9.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