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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籍异动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9-08-29 来源:暨南大学MPA教育中心

研究生学籍异动包括休学、复学、退学、提前或推迟毕业(答辩)、硕士转博士、转学习形式、转专业、转学位类型、转培养方式、转导师等,研究生应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暨南大学研究生转专业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相关学籍异动的申请。

学籍异动申请流程图

【休学】

期限:一般是1学期,累计时间不得超过2年。休学时间计入学习年限。

【复学】

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方可复学。

【提前毕业】

申请条件:①学习年限不少于2年半的3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②学习成绩优良;③导师、院(系、所)同意;④学位论文的查重结果合格;⑤学位论文必须进行“双盲”评阅。

【延期毕业】

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无法完成学业的,应在每年6月前,由研究生本人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延期毕业申请,经导师、院系、研究生院批准后生效。

【转导师】

研究生无正当理由不得转导师。因导师工作变动、出国、健康或其他特殊原因,研究生必须转导师的,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

【转专业】

研究生入学后原则上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努力学习完成学业,确有特殊原因致使无法正常进行学业的,方可申请转专业。具体要求参见《暨南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暨研〔20181号)

【转学习形式、转培养方式】

研究生无充分理由,不允许申请转学习形式、转培养方式。具体要求参见《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暨研〔201641号)

【退学】

退学申请或学校退学决议生效后,学生需办理离校手续,由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向学生发放离校手续单。

【学籍异动申请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