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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暨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03-19 来源:暨南大学MPA教育中心

在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的指导下,根据暨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公告》《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所有统考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线及以上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考生皆有资格参加复试32117:00前加入复试QQ群(群号:237380986国家A线:总分不低于175分,且英语不低于44分、综合不低于88分。

320日,考生可登录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专业复试名单。复试考生登陆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境内硕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打印复试通知书。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比

统招计划

复试人数

复试比

275

432(含二等功免试生)

1:1.56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325~326

地点:暨南大学本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凭复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入校。

五、复试内容与考试安排

遵照暨南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的统一要求,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复试内容包括:复试总分为260分,包括专业笔试100分和面试160。面试包括外语能力20分,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60分,综合素质与科研潜质20思想政治60。面试不含思想政治面试和笔试及格线均为60分,思想政治面试单列及格线为36分。复试总成绩及格线为156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按初、复试成绩加权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复试录取总成绩。考生复试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权重+复试折合成绩×复试权重,复试权重为50%,初试权重为50%。复试折合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满分300/复试满分)

)考生复试流程:考生打印《复试通知书》→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须在专业笔试前完成)→凭《复试通知书》到报考院系报到→参加专业笔试与面试→在暨南大学研招网主页查询拟录取名单→提交体检报告(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事项

时间

地点

备注

1

打印《复试通知书》

320

线上

复试考生登陆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境内硕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打印复试通知书。

2

心理测试

320-25

线上

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安排,采用远程网络测试形式。320日在复试QQ群发布心理测试操作指南。

3

复试报到

323-24

9:30-20:00

石牌校区

惠全楼519

1往届考生须提交:复试通知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并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1与《暨南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信息审核表》(见附件)5份;

2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8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CET四级考试成绩单、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原件,并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1与《暨南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信息审核表》(见附件)5

4

专业笔试

32519:30-21:30

石牌校区

富力教学大楼

A112/117/124/218

凭身份证参加,考场安排表于笔试当天在复试QQ群内发布并考场外张贴。

5

面试

325-26

8:10-18:00

石牌校区

富力教学大楼

A402/406/404/405/406/407/409/410/411/412

凭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及考场由考生在报到时抽签决定;

考生需至少提前40分钟到富力教学大楼A117候考室候考。


6

拟录取


 ——

在暨南大学研招网(https://yz.jnu.edu.cn/main.htm)主页查询拟录取名单

7

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即可。体检表原件须邮寄至拟录取学院。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提醒:(1未参加心理测试或未按要求提交《复试通知书》的,不予录取。2请考生自行提前妥善做好复试期间食、宿、行安排,务必按规定时间来校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3)按学校规定,外来机动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请考生自行安排好交通工具。

六、咨询、监督与申诉

咨询:暨南大学MPA教育中心 020-85220637

复试成绩复核程序:考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学院研管办受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核工作→学院研管办组织成绩复核工作→专人回复考生复核结果。

申诉及受理程序:1.考生提出书面申诉→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书面回复考生;2.考生提出书面申诉→信访办受理→研招办→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研招办→信访办→书面回复考生。

学校申诉电话:1.研招办852200452.信访办85220015

                                             南大学MP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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